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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异同探讨

2020-08-06

作为国际结算和担保的一种重要形式,担保和备用证广泛用于国际金融,国际租赁以及国际贸易和经济合作。因为两者越来越近了。有些人甚至混淆了两者。实际上,两者之间既有基本的相似点,也有很多区别。准确把握两者之间的异同将有助于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地利用它们,以促进国际经济和贸易的发展。它还有助于保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文试图比较两者。

1.担保书和备用信用证之间的相似之处

(1)定义与法人基本相同

担保书和备用信用证虽然在定义上有不同的具体定义,但一般来说,它们都是交易合同下的所有当事方(申请人),都是由银行或其他强大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出的要求或指示,即发给交易另一方(受益人)的书面文件,承诺支付书面索赔声明或表面上符合其条款规定的其他文件。担保书和备用信用证的合法方基本相同,通常包括申请人,担保人或开证行(两者位置相同)和受益人。两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申请人与担保人或开证行之间是合同关系,两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基于担保书的申请或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法律关系受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条款的约束。

(2)应用上的相似之处

担保书和备用信用证是国际结算和担保的重要形式,在国际经济贸易中可以发挥相同的作用,达到相同的目的。

在国际经济贸易中,交易各方通常要求各种担保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例如竞标交易中的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设备贸易的预付款担保,质量或维护担保以及国际技术贸易支付。担保等,这些担保可以以担保或备用信用证的形式实现。从备用信用证出现的角度来看,它是替代担保书的。因此,它所达到的目的自然与保证书一致。实践的发展是完全一样的。

(3)本质上的相似之处

在国际经济贸易实践中,大多数担保是需求担保,它们已经吸收了信用证的特征并且越来越接近信用担保的特征,这使得需求担保和备用信用证的性质越来越相似。履行情况如下:首先,尽管使用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作为担保,即当申请人未履行债务时,担保人银行或开证行的担保或付款责任是首要的。 ,将受益人可以通过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获得赔偿。申请人偿还债务时,受益人无需使用(备用信用证即如此命名);第二,虽然它们是基于申请人和受益人的,但基本合同是打开的,但是一旦打开,它就独立于基本合同;第三,它们纯粹是单据交易,担保人或开证行对受益人的索赔基于担保或备用信用证中的条款以及所需单据,即仅凭收据付款。因此,有些人将担保称为“担保信用证”。

2.担保书和备用信用证的区别

(1)担保分为独立担保和独立担保,备用信用证中没有这种区别

作为对人的一种担保,担保是其基础合同的从属或独立关系。因此,保证书本质上分为从属保证和独立保证。传统的保证书是从属的。保证书是基本合同的附属合同。其法律效力随基本合同的存在,变更和损失而变化。担保人的责任为二次支付责任,仅当担保人申请时,如违反合同且不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则当被保证人才对违反合同承担责任时,被保证人才对下列事项承担责任:根据担保赔偿。申请人是否违反合同是根据基本合同的规定和实际履行情况作出判断的,但这种判断显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往往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解决是非。因此,在依存担保项下发生索赔时,担保人应根据基本合同的条款和实际履行情况确定是否付款。各国在国内交易中使用的担保基本上是从属担保。

独立保证是不同的。尽管它是基于基本合同的,但是一旦打开它便具有独立的作用。这是一个自给自足的文件。担保人对受益人的索赔仅基于担保条款。

通常,独立担保必须规定担保人的责任是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并应要求支付。担保一经发出,未经受益人的同意,担保的义务不能修改或解除;担保下的赔偿仅取决于担保本身,而不取决于担保以外的交易,银行将获得利益。索赔人应在索赔后立即支付规定的金额。需求保证是独立保证的典型代表。

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银行的发展和商业惯例逐渐建立了独立担保,并成为国际担保的主流和趋势。主要原因如下:一,对附属担保的索赔当时,担保银行必须调查基本合同履行的真实情况,这超出了其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范围,因此参与合同纠纷甚至诉讼。银行考虑自身利益,不愿参与复杂的合同纠纷,这将损害银行的利益和声誉,并倾向于使用独立担保。此外,当银行处理担保函业务时,它们越来越多地引入信用证业务的处理原理,甚至有人将担保函称为可担保的信用证。其次,独立保证可以使受益人的权益更加安全和易于实现。这样可以防止担保申请人提出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等各种理由来反对索赔,避免起诉违约者。金钱,精力,旷日持久的诉讼和其他缺陷可能会大量发生。确保他们的权益不会因合同纠纷而受到损害。

作为一种信用证,备用信用证在从属和独立之间没有区别。它具有信用证的“独立,自给自足和纯单据交易”的特征。银行仅根据信用证的条款和条件决定是否还款,与基础合同无关。

(2)适用于担保和备用信用证的法律规范和国际惯例不同。

由于不同国家关于担保的法律法规不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国际惯例可以得到各国银行和贸易界广泛认可的担保。尽管独立担保在国际经济贸易惯例中得到广泛使用,但大多数国家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担保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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